信息來源:新點電子交易平臺
發布時間: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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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標人:
關于“安慶市機動車駕駛員計時培訓系統項目”(項目編號:CG-AQ-W2023-288)疑問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異議的答復:
問題1、招標文件“第三章 評標辦法和標準 3、評選程序 3.2、綜合評分 1投標人和平臺資質”中要求投標人提供:“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得 3分;”
事實依據:網絡經營文化許可證是一種許可證,用于管理和監管在線娛樂和娛樂業務的商業實體。該許可證是由國家文化部頒發的,其目的是為了營造健康、溫馨的網絡文化氛圍,促進文化的繁榮發展。凡是從事互聯網文化活動、文化傳媒活動、文藝活動、新媒體營銷活動等類型的企業和個人,必須按照規定,申請獲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計時平臺系統是主要用于駕駛培訓計算學時的系統,平臺信息及教學內容是完全按照交通運輸部《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22年9月26日交通運輸部令2022年第32號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設計開發,計時平臺系統對外銷售也是通過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交通安全應急信息技術國家工程實驗室檢測,該實驗室隸屬于中國交通通信信息中心,該中心為交通運輸部直屬正局級事業單位。該平臺業務不在國家文化部的管轄范圍,更與網絡經營文化許可證許可的文化范圍有本質區別。 此項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二十條 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二)設定的資格、技術、商務條件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不相適應或者與合同履行無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 第二款 采購人可以根據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規定供應商的特定條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者歧視待遇。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 招標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
請求: 請采購人、代理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重新審核招標文件,及時修改不符合本次招標項目實際需求、具有明顯傾向性或違反政府采購和招投標相關法律法規的相關條款,刪除“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的得 3分;”這一評分項。 盼回復為感!
答復:按招標文件執行,不予修改。
1、本項目招標內容中“科目一”和“文明駕考”部分需要中標運營商提供網絡遠程理論教學,投標人具有《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可以更好的服務于本項目。
2、《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只是評分項中的一個評審因素,不具備的僅做扣分處理,不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投標人或者投標人的情形。
3、本項目不屬于依法必須招標的項目,招標文件僅是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編制。
二、聯系方式
1、招標人:安慶市機動車駕駛培訓行業協會
地址:安慶天柱山路70號
聯系人:吳先生
聯系方式:0556-5329088
2、招標代理機構:安慶市皖宜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慶市大觀區龍山路213號
聯系人:華凡剛
聯系方式:0556-5991153
2023年11月09日